省市文件

关于下发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的通知

时间:2013/4/24 22:17:50  作者:雨阳网  来源:合阳雨阳富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查看:236  评论:0
 

 

 

 

 

关于下发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建设县

标准和连锁店门头标识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

为了加快我省大荔模式推广工作,规范大荔模式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科技为农服务的能力,现将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建设县标准以及连锁店门头设计样板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及规范标识执行。

附件:1、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建设县标准。

      2、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连锁店门店标识。

 

 

 

                        陕西省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建设县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的基本要求、服务主体、增值服务及服务效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农业科技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发2012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陕发20121号文件《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3 主要术语和定义

3.1大荔模式:是由陕西省大荔县政府和陕西荔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探索,省市科技部门培育、提升,以“政府+企业+专家+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农技农资双向服务、农资农副双向流通、农业科技双向推动的农业科技服务新型模式。

3.2 运行机制:政府引导+企业运作+技企结合+技物配套服务。

3.3 服务方式:政府引导、群众点菜、科技送餐、企业埋单。

3.4服务体系:县为单元、乡为阵地、村为网站、技物配套、三级连锁。

3.5 农技服务网络县建专家团、乡设特派员、村聘技术员,主要负责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示范推广。

3.6农资农副连锁经营网络(“六统一”管理):即在县设总部,镇设配送中心,村设连锁店,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六统一”管理模式。

3.6.1统一采购。即经销产品由县总部统一采购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优质农资,把好入口关,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3.6.2 统一标识。即连锁店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由县总部统一办理,门头、条幅、桌椅、产品货柜实行统一格式、统一配置。

3.6.3统一配送。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由县总部直接配送各镇配送中心及村连锁店。

3.6.4统一价格。连锁店统一价格,明码标价。

3.5.5统一结算。连锁店年终统一结算。

3.6.6统一服务。连锁店统一农技、农资服务内容和形式。

4 基本要求

4.1县(区、市)人民政府

4.1.1成立农技服务大荔模式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涉农部门,科技局领导以及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局。

4.1.2统筹县域内农技人员、设备仪器等农业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4.1.3遴选推广企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遴选创新意识强、社会资信度高、运营良好的企业成为大荔模式推广企业。

4.1.4制定扶持政策。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鼓励农技人员专职或兼职与大荔模式推广企业合作开展农技服务,协助企业做好专家团队建设。

4.1.5对参与推广企业农技人员实行双重、动态跟踪和年度目标管理。

4.2县(区、市)科技局

4.2.1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本标准要求,培育扶持推广企业。

4.2.2统筹科技资源,有效整合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热线、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科技培训等农技服务形式,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形成大荔模式运行体制和机制。

4.2.3协调解决推广企业在运营中遇到的难题。

4.2.4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与示范推广,建立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4.2.5组织协调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资源,与大荔模式推广企业结合,培训基层农技人员,提升大荔模式服务水平。

4.2.6对参与推广企业进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对不按要求操作或有欺瞒农户等行为的企业,撤销牌子,更换新的推广企业。

4.3推广企业

推广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丰富的农资农副销售经验,经营状况良好,创新意识强,资信度高;

——具备农技服务必要的基础设施;    

——采取连锁经营方式;

——服务队伍。应健全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即县建专家团,镇设特派员,村聘技术员。企业按照市场机制聘请技术人员为农户服务,对技术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技术人员报酬由企业支付。

5服务主体及网络

推广企业是服务主体,组成三级连锁服务网络,即县总部、镇配送中心、村连锁店。

5.1县总部

县总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店面、店内标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的统一字号或标识

——经营组织健全,经营和办公场所面积在200以上。从业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上岗,熟悉农资商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农业科技知识,了解农民科技需求,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建立专家技术团队。专家分专职和兼职,通过双向选择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县级涉农部门选定。专家服务费用由推广企业承担,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并以合同契约形式确定技术服务内容;

——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专家服务团和乡镇技物配套中心与科技特派员信息要公布于众。

——配备必要的专家办公条件和农技服务条件。

——经营与管理。商品分类堆放,陈列整齐,明码标价,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农资商品;农技服务配备专人值班;建立购销台帐、客户档案、农户科技需求档案和技术服务原始档案;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礼貌待客,科学诊治,真诚服务;公布投诉电话、发放质量信誉卡等。

县级总部对乡镇技物配套服务中心、村级连锁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管理模式。

5.2乡镇技物配套服务中心

乡镇技物配套服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店面、店内标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的统一字号或标识

——营业面积50以上;

——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经营组织健全。从业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上岗,熟悉农资商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农业科技知识,了解农民科技需求,遵循县总部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设立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确定一名科技特派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村技术员的管理,协同县总部开展农技服务活动,具体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

——经营与管理见5.1规定。

5.3村连锁店

村连锁店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店面、店内标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的统一字号或标识。

——连锁店营业面积30以上。

——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配备专门经营人员。从业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上岗,熟悉农资商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农业科技知识,了解农民科技需求,遵循县总部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选聘1-2名科技能人担任技术员,主要是开展技术培训、试验示范任务、提供产供销服务。具体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

——经营与管理见5.1规定。

6 增值服务

6.1电话咨询。通过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热线和推广企业服务电话,专家接受群众咨询,进行技术指导。

6.2免费“出诊”。遇到重大生产技术疑难问题,即派出专家到田间地头“会诊”,现场解决问题。

6.3网络视频咨询服务。专家通过网络即时进行视频培训、诊断。

6.4刊物入户。向农户免费发放内部刊物。

6.5进村授课。组织专家举办技术讲座,开展现场技术咨询服务。

6.6农情预报。设立黑板报(或LED屏),及时发布病虫害预报、农作物管理要点和农资使用常识等相关信息。

6.7手机短信服务。建立手机信息群发平台,按农时季节向村技术员、农户及时发送技术服务信息。

6.8测土配肥。采集土壤样本,测土化验,逐村逐户开具施肥配方。

6.9试验示范。建立样板田、示范基地等,组织农户现场观摩学习。

6.10信息化服务。推广先进适用的信息化技术,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7 服务效果评价

­农户通过使用放心农资、农业科技服务增收节支每年达到200元以上。


附件2

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连锁店门店标识

设计样板

 

(以荔民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例)

1县总部

 

 

 

 

2乡镇技物配套服务中心(村连锁店)   

 

 

 

    

                                                                                                             

其中:门店设计中必须保留部分:

① —— 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标识;

② —— 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推广企业;

③ —— 经营范围:免费农技服务、农资农副信息咨询;

其余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自行添加。

 

上一篇:大荔模式示范与推广项目管理办法
下一篇:没有了
合阳雨阳富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版权所有@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陕西省合阳县工业园区 电话:0913-5525129 
陕公网安备:61052402610529号
技术支持:古莘网络科技  
陕ICP备13003429号
Powered by OTCMS V2.80